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着眼于降低企业用工成本,增强复工复产信心,国家及时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。近期,我市多部门紧密协作,确保已缴纳2月份社保费的企业单位应减免社保费陆续退回到单位账户上。截止目前已累计退费3.6亿元,惠及3.5万家企业(个体工商户)单位,仅有部分大型企业退费正在处理中。
一、中小型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退费标准
☛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的全额。
☛医疗保险因政策要求按降费率前的原单位缴费费率(8%)减半征收,所以本次中小微企业医疗保险的退费金额为缴费基数*(7.5%-4%);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的退费金额为缴费基数*(8%-4%)。
二、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、社会团体等其他单位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的退费标准
☛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的一半。
☛医疗保险因政策要求按降费率前的原单位缴费费率(8%)减半征收,退费金额为缴费基数*(7.5%-4%)。
注:2月份已缴纳的企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为7.5%;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雇主缴费部分费率为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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